天銳原創觀點
一場由“逍遙鎮”胡辣湯引發的商標血淚鬧劇
最近,商標維權案鬧得滿城風雨。這一切,都得從一碗任性的“逍遙鎮胡辣湯”開始說起。
11月15日,河南民生頻道大參考報道,河南焦作的50多家胡辣湯老板突然收到法院傳票,被告知自己使用多年的“逍遙鎮胡辣湯”這個招牌侵權了。“西華縣逍遙鎮胡辣湯協會”稱,“逍遙鎮胡辣湯”是協會早在2003年注冊的商標,向商家索賠3-5萬元不等,商家們如要繼續用“逍遙鎮胡辣湯”,就要加入協會接受統一管理,每年交1000元會費。
事情一下子鬧得沸沸揚揚,不少人指責協會“敲竹杠”。
11月21日晚,周口市西華縣胡辣湯產業發展中心通過“西華融媒”發布情況說明:已責令“逍遙鎮胡辣湯協會”暫停目前正在開展的工作。
事情看起來好像告一段落了。沒想到,潼關肉夾饃心有不甘,大喊一聲:“有喝有吃才算完美,哥哥稍作休息,我接棒再上去掄一陣!”
河南洛陽,近60家餐廳被“陜西潼關肉夾饃協會”起訴。協會以餐廳老板用了“潼關肉夾饃”的商標為由,共起訴了全國近三百家小吃店,要求賠償3萬至5萬元。如果商家想繼續使用“潼關肉夾饃”商標,需要加盟協會授權的餐飲公司,加盟費最高達9.98萬元。
一位經營潼關肉夾饃的餐廳老板說,自己收到了很多律師的電話商量從中調解,其費用從最初的5萬元變成1萬8千,又變成1萬2千,再變成8000元,最后降到5000元。
此后,11月24日,潼關肉夾饃協會官網疑似被黑,黑底頁面滿屏滾動“無良協會”綠字,之后頁面無法打開。
潼關肉夾饃事件還在進一步發酵,另一邊,水果店也不安寧。據報道,水果店老板因“庫爾勒香梨”被起訴。一個老板稱,最初自己掏了香梨6000元的調解費,緊跟著,小蜜瓜、阿克蘇蘋果的商標侵權都來了。
此事發展至此,各路店主、專家、媒體,真是一方哭完我再接茬罵,生動地演繹了一出“活話劇”,各路吃瓜群眾,突然也找到了輿論監督的身份感,于是,興奮的拍手叫好,擂鼓助威!
26日,潼關肉夾饃發布道歉公告、停止維權!
好戲連連,直接把高勛這廝看的顱內起了高潮…,然而細思之下,味道卻是有些變了,特別是有些野路子“磚家”借勢攪渾水,恨不能把這些商標除之而后快!
一場本該正常的輿論監督,因為一幫無良無腦的協會“混子”+攪渾水的“磚家”,正在演變為一場鬧劇,甚至有某知名廣告人叫囂“大家要共同富裕,所以建議取消這兩個商標”;
也有自媒體講“這兩個品牌被罵被撕,就算‘犧牲’,只是小問題,又不是企業,如果真能讓大家解氣,也算‘死而無憾’。問題是,這一出演完,下一出是誰?哪個品牌又將走上下一場的審判臺?
很明顯,在這個問題上,有人揣著明白裝糊涂、有人壓根不想明白、有人根本也說不明白、有人就是相信他自己什么都明白、有人不明白也要發泄一下心中的憤怒,彼此影響,互相加強,這種氛圍真的可悲,更嚴重的是,這種輿論正在給市場不斷傳遞錯誤信號,擾亂市場判斷與調節機制,造成國內知識產權的混亂與社會風險,形成一波波“余罪”,不斷沖擊區域公用品牌的知識產權保護,破壞區域產業的經濟,其損失將難以估量!
余罪1——斷章取義,攻其一點,本末倒置,知識產權保護一戰回到解放前!
要知道,大家恨和怒的源泉是——這兩個協會在以過度維權的低劣方式謀取私利,而是不是其他!
11月26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發聲——從法律上,“逍遙鎮”作為普通商標,其注冊人并不能據此收取所謂的“會費”。
“潼關肉夾饃”是作為集體商標注冊的地理標志,其注冊人無權向潼關特定區域外的商戶許可使用該地理標志集體商標并收取加盟費。同時,也無權禁止潼關特定區域內的商家正當使用該地理標志集體商標中的地名。
大家注意,這個聲明的重點是,逍遙鎮胡辣湯無權收取“會費”;
潼關肉夾饃無權收取加盟費,并且無權禁止潼關特定區域內的商家正當使用該地理標志集體商標中的地名,注意,這里有句話叫“正當使用”。
通篇沒有一個字,講他們不可以正當維權!
這兩個協會的罪,在于做事的初心和方式,其心當誅,其言可責!這兩個協會的錯,在于違規收取會費、收取加盟費!
但此罪、此錯,不在商標本身!這是本質問題,也是法律問題。
要知道,中國1982年通過、1983年3月1日正式頒布施行了一部法律,叫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其目的就是讓中國的知識產權逐步完善、有法可依!
11月26日,九派新聞在與潼關肉夾饃協會會員張楠的溝通中提到——“本次維權主要是針對潼關肉夾饃注冊logo,而非“潼關”二字,另外,有些店鋪雖然沒在門頭使用 Logo,只寫了“潼關”,卻在宣傳上用了,比如說包裝袋、菜單或者門玻璃上的貼紙…”。
所以,基于以上采訪信息,雖然高勛這廝仔細翻看了十幾條采訪視頻,并沒有發現侵權店家使用以上標志的跡象,但如果真是這樣,從某種層面看,這樣的維權,是需要維護的,也是合理合法的!
畢竟,不能憑借弱小獲得的同情和共鳴就可以肆意而為,如此,我們豈不是隨意可以將知識產權放在腳下蹂躪?今天可以侵犯地標,明天就可以侵犯華為、小米等公司,后天就可以侵犯每個人的肖像、隱私權,難道,我小、弱、多,我就真的有理?就可以超越法律?
是的,協會之惡,謀利之罪是導火索,但炸掉的,絕對不應該是品牌本身!
余罪2——利用理想道德標準,審判與批斗,煽動輿論,砸掉的可能是更多人的飯碗、甚至是一座城市的支柱產業,損失將難以估量!
先看幾組公開數據:
沙縣小吃8.8萬家店,連鎖標準店3103家,年銷售額500億元,直接拉動的食材產值約100億元。
蘭州牛肉拉面1.7萬家店,總產值600億元,直接拉動的食材產值約150億元。
柳州螺螄粉全產業鏈收入已經超過350億。除了預包裝銷售收入突破109億元以外,配套及衍生產業(比如酸筍、雞蛋、木耳等)銷售收入130億元,實體門店銷售收入118億元。
如果看這組數據,不明白我為什么講這個,我們再看一組中國商標局的數據:
以地標為主的區域公用品牌在注冊運作實施后,區域居民收入普遍增加15——485%,直接解決當地總人口5-27.5%的農民就業!
可以說,每一個地標美食、每一個區域公用品牌的背后都是一個龐大的區域產業,帶動的絕對不是幾個商家、幾個企業,而是區域經濟、是眾多老百姓的立身根本!
匹夫有罪,懷璧無罪,我們總不能因為少數人的利益,就打破更多老百姓的飯碗吧?
余罪3——利用、操縱輿論,大喊“商標無效”的背后,是將無數地標美食的產業價值“一鍵清零”!
從前少有耳聞的商標侵權在最近井噴式接連爆發,層出不窮的事件表明,中國已經發展到新階段,出現了新的問題,從原來關注產品、經營到現在隨著競爭的持續加劇,品牌意識強勢崛起,商標的重要性不斷彰顯!
很多企業開始將商標作為自身的護城河,比如2020年8月23日,“海底撈”曾經一天申請了共計117件商標,包括“浪底撈”、“池底撈”、“江里撈”、“碗里撈”等一系列各種“撈”。讓海底撈變身“瘋狂撈”的原因是10幾天前,海底撈狀告一家叫“河底撈”的湘菜館,敗訴了。
此外,隨著企業商標意識的不斷增強,圍繞商標的保護甚至已經演變為斗智斗勇的“宮斗劇”,比如九毛九集團的“賴美麗青花椒烤魚”新品牌在換牌前,對外從不敢露出“賴美麗”的標牌,一直用“好奇熊”做“煙霧彈”,引開競爭者注冊“賴美麗”相關商標。
不同于這些大企業,能夠快速構建“商標護城河”,那些規模較小的餐飲企業常常用“地名+品類名”表示食物產地、口味,以顯示正宗、優質。隨著使用這個招牌的商家越來越多,地標美食的影響力不斷擴大,也有一些不法商家開始冒充地標美食的名頭,魚目混珠,帶來食品安全等風險,最終一旦事發,大概率還是需要地標來背鍋,是典型的“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湯”。
所以,如果明知侵權,而不保護,損害的可能是更多人的利益,破壞的也可能是一座城市的經濟命脈!
甚至高勛這廝的一個微信好友王贊兄講到,“從今以后,特色小吃類地標整個品類不會再有任何價值了,不會有強勢企業進入,不會有資本進入,整個行業將開啟倒車模式!”
此言雖大,但卻不虛,畢竟如果無法保護自身合法權益,誰又會去做呢?
如此,我們才可以利他、利己、利天下!畢竟,今天的一粒塵埃,明天落到我們頭上的時候,很有可能會變為一座大山…。
注:本文已經進行版權備案,轉載請在文章前注明作者及出處,感謝!
最新內容和觀點,請掃碼關注我們的微信號,謝謝!